
京基金融国际(股票代码:01468.HK)披露,公司于2024年2月9日接到法律顾问代表债权人发出的法定要求偿债书。该要求偿债书依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(清盘及杂项条文)条例第178(1)(a)条及327(4)(a)条,要求公司在法定要求偿债书送达后的三个工作日内,支付债券本金及应计利息,总计100万港元。若公司未能按时支付,债权人有权向***提出清盘申请。目前,公司股票已暂停交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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